因东方希望(全椒)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希望公司)出租工业用地给他人用于驾驶员培训。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东方希望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程序。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在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听证会。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1、听证会代表可由与类似有相关情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推选;2、听证会代表应基本了解改变土地用途等相关情况,并关注该事态的发展;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3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由我局所指定听证代表。
申请地点: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511室
联 系 人:顾春景 费文玲
联系电话:0550-5032031
特此公告
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