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并于2017年9月1日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目前,在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设立、变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变更登记时,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予以收缴。对没有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换证时间截止为2017年12月31日。
自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