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在我县范围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并符合全县总体规划及所在镇乡发展规划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申请→受理→审查→县政府审批→发证
1、单位或个人申请报告;
2、填写《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3、单位主管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明(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村级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