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申办对象为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全椒县境内的常住农业户口孕产妇,持有农业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均可享受国家财政补助300元。
1、在本县内住院分娩的产妇,出院时持农业户口簿、助产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在该助产机构领取住院分娩补助经费。
2、本县农业户籍产妇在外地住院分娩的,带农业户口簿原件、助产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室领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产妇本人农业户口簿原件(如户口本上未标注农业户口的请将新农合参保收据一同带来);
(3)助产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
(4)助产机构出具的正规住院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