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市民服务 > 医疗卫生

事项名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办理部门 卫计委 联系电话 2305103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时—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办理时限 当天办理
办理地址 1、在本县内住院分娩的产妇,在助产机构直接办理;2、在外地住院分娩的产妇,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OA办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