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企业服务 > 建设管理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审批

办理部门 水利局 联系电话 0550-2301035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政务中心大厅2楼水利局窗口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OA办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