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1.女方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本人申请、村级评议、镇级审核、县级复核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