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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

办理部门 环保局 联系电话 0550-2301081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正式受理后1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层环保局窗口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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