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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

办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50——5031071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1、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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