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户主变更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联系电话 |
5034735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办理地址
| 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4)》
因户内成员或房屋所有(使用)权发生变化或户内成年人与原户主协商一致提出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迁出、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或户内成年人协商一致提出变更的提供户内成年人共同签署意见的申请书;
2、房屋所有(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提供现房屋所有(使用)权人申请书原件、现房屋所有(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
户口簿:首次申办免费,丢失、损坏补办3元/本(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1998]79号,财政部、发改委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