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国内出生登记之二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联系电话 |
5034735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办理地址
| 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4)》
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高校学生集体户或现役军人的申报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丢失的应当提供原签发机关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并注明);
2、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只登记父亲一方信息的提供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3、婴儿母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4、婴儿父母均为高校集体户的另需房管部门双方名下均无房产证明,婴儿父母系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系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属部队证明
户口簿:首次申办免征,丢失、损坏补办3元/本(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1998]79号,财政部、发改委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