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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劳动监察

办理部门 人社局 联系电话 5039072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时限 受理案件:自接投诉之日起5日内立案 立案调查及处理: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结案特殊情况延迟15个工作日 处罚决定:自结案之日用工单位未按处理情况执行15个工作日进行处罚
办理地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或企业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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